市府以ROT案興建外埔綠能生態園區,推動廚餘發電,但翻開契約書,內容提到交付廚餘、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,並未特別要求「生廚餘」,但實際上卻只收生廚餘,其餘廢棄物依舊無處可去。且7月起將市民回收的生廚餘送往外埔綠能生態園區,至今仍未發出一度電,浪費公帑與資源,實令市民懷疑是否涉及圖利ROT廠商,我也提案要求議會籌組專案小組調查,以盡監督市政之責。
圖利?弊案? 外埔綠能生態園區至今未發一度電-中時電子報
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91120002244-260405?chdtv